各有关生产商:
根据部分生产商对人机对话谈判结果的申诉情况,经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对人机对话谈判环节不确认及未确认专家建议价的品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复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复议形式:
按人机对话谈判方式。
二、审查复议范围:
(一)人机对话谈判环节不确认及未确认专家建议价的品种;
(二)对于11月9日至10日已确认专家建议价的品种由企业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审查复议,但需慎重考虑,对于已确认的品种申请参加审查复议的结果可能是再次入围,也可能是因审查复议的专家建议价格企业不能接受而进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或被淘汰,此风险由企业自负。
三、申请审查复议的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11月9日至10日已同意专家建议价的生产商如选择参加审查复议,请于2009年11月17日中午12∶00时前用数字证书(即key)登录竞价议价系统申请参加复议,逾期未申请的视为同意原专家建议价(操作方法见附件);
(二)11月9日至10日不同意或未确认的品种不用做网上确认操作。
附件:申请审查复议操作方法
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