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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中药饮片(维药饮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维

发布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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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xd(gk)2022-01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中药饮片(维药饮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第一包 中药饮片(维药饮片)一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饮片(维药饮片)一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第二包 中药饮片(维药饮片)一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饮片(维药饮片)一批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第三包 中药饮片(维药饮片)一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饮片(维药饮片)一批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第四包 中药饮片(维药饮片)一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饮片(维药饮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查询结果以代理公司开标现场核查为准);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4、法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需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
7、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如有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明宇广场b座520室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100

开标地点:喀什市明宇广场b座52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喀什市色满路248号

联系方式:13218011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永业鑫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明宇广场b座520室

联系方式:15569408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


电 话:1556940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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