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妇幼保健院中药(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妇幼保健院中药(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电G_FW_2018101501750
计划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18】122号
采购代理编号:HYZZCG-CZ2018-022
3、变更内容:
3.1由原“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生产范围要求包含中药饮片);
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7、要求投标人提供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8、要求投标人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只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生产范围要求包含中药饮片);
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7、要求投标人提供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其它内容不变!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桂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土
电 话:0735-44651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英、李凤娟
电 话:181 7358 5808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林邑星城14楼1401-1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