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4号)、《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渝医保发〔2021〕13号)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4号)文件要求,2021年限价挂网药品定期调整、5月、6月企业已确认的挂网价格将于近期生效,现将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本次企业已确认价格的药品为目前可供应重庆全市的全部限价挂网类别药品,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关注,提前做好相关调整和采购准备工作,以免影响临床用药。
买方会员查询路径:登陆交易平台,点击“【服务】-【信息查询】-【拟挂网药品列表】”查看拟挂网药品的价格信息。
(二)合同价格调整规则。挂网价格调整后低于有效合同价的,自新的挂网价格执行之日起,合同价自动更新为新的挂网价格。挂网价格调整后高于有效合同价的,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或继续执行原合同。
(三)原挂网且属于限价挂网范围的药品,卖方会员未确认价格的将在本次价格生效同时做暂停挂网处理,如后续申请挂网可按新增挂网药品流程申报.
(四)本次企业确认挂网的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将与医保支付标准同步生效,具体生效时间另行通知。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