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的函》和《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相关要求,经与国家医保局下发“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比对,现组织开展挂网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采购目录中,除谈判(含竞价)药品、短缺药品、已暂停挂网药品外,无全国3个省份(不含云南省、广东省)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的挂网药品,即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药品招标管理-价格风险处置-价格申报”模块勾选“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中的全国最低3个省份价格进行整改。
二、议价采购目录中,除谈判(含竞价)药品、短缺药品、已暂停挂网药品外,挂网药品存在无全国最低省级采购平台实际采购价格、已有3个省份(不含云南省、广东省)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的挂网药品,即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药品招标管理-价格风险处置-价格申报”模块勾选“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中的全国最低省级采购平台实际采购价格并上传省级平台实际交易订单截图(截图中须具有药品医保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价格、包装单位、最小制剂单位、医院名称等产品关键字段),截图需字迹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识。已有3个省份的,可勾选“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中的全国最低3个省份价格,转入定价采购。 普通挂网采购目录逾期未整改的,按《动态挂网方案》规定进行撤网处理。该药品需重新挂网的,企业应按《关于做好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重新申报。带量采购目录逾期未整改且联采办无具体要求的,暂停集采身份。价格风险处置期间,相关挂网药品均按红标黄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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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