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机构、相关配送企业:
为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网上采购各方行为,我中心对“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统计发现,个别配送企业仍存在操作不规范、配送不及时,甚至不配送的情况。为保证配送的及时性,现将我省整体配送情况予以通报,具体如下:
一、对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31日配送金额排名前10位的企业予以通报。
二、对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31日配送排名第10位之后的其他配送企业予以通报。
三、对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31日配送金额仍为零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有关配送企业结合上述通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药品网上采购,查找问题,积极整改。对于配送金额为零的企业,如仍不能在平台进行配送的,我中心将按要求取消其配送资格,列入不良记录管理。整改期间,如有疑问可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科室:监管科,0431-89258522。
配送排名前十(1).xls
其他配送企业排名(2).xls
配送金额为零(3).xls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