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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二医院】抗结核药品采购(A包)二次单一来源公告

所属项目:河北省邢台市第二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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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采购项目编号:HBZF-2022042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第二医院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桥东区豫让桥路 371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邢台市第二医院+0319-57163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正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开发区江东一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颖+0319-5259666
采购预算金额:402864.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采购抗结核药品一批
采购数量:1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实施结核病诊疗规范, 为肺结核患者提供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简称 FDC)。FDC 是由数种不同药物按一定的剂量配方,混合制成的一种复方制剂,常用组合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及异烟肼+利福平两种,用于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减少错误服药,避免单一用药,防止继发耐药产生。目前,我国只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具有该种药品的生产技术,能够生产符合国家要求的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规格:HRZE(H75mgR150mgZ400mg E 275mg);异福片规格:HR(R300mgH150mg)参数标准的药品;且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批准文号,用于结核病患者的治疗使用,既能保证治疗效果,又可减少不良反应。截止到目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生产该药品的厂家仅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一家。因此,决定由其做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并具有药品注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09-19至2022-09-23
时刻说明:全天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免费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2-09-27 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公示期限:2022-09-19至2022-09-23
财政部门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郭守敬北路281号
项目联系人:崔颖
联系方式:0319-5259666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9-525966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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