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保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5号)及有关工作部署,现对部分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但挂网的同通用名同剂型(按医保药品目录剂型)通过一致性评价(不含参比制剂)企业已达3家的药品予以暂停挂网处理(见附件)。
如有异议的,可登录广州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产品信息”类别的申(投)诉,并关联相关产品ID提交。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28866472(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