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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集中申报挂网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5年山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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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晋药招〔2025〕64号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价格治理工作,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用药需求,现就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集中申报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均可申请挂网。已在我省挂网的国家、联盟(省)集采中选药品无需申报。
    二、申报办法(暂行)
    (一)申报操作流程
    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山西省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通过药品申报模块中的相关功能填报产品信息。请严格按照《药品信息维护注意事项》(附件1)及药品新增操作手册(附件2)维护产品信息。未按要求填报的产品信息将无法提交或通过审核。企业可随时通过平台提交申请,每月集中受理。
    (二)集中受理流程
    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每月10日集中受理二类精神药品新增产品申报挂网(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月集中受理时间延后至5月20日)。经核验、公示、公布后,纳入山西省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并执行。
    (三)申报价格要求
    二类精神药品申报挂网需提供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且申报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
    (四)本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为暂行办法。待我省新的药品挂网规则出台后,本通知相关工作予以废止,二类精神药品按照新的挂网规则要求申报挂网。
    三、工作要求
    (一)目前已在我省销售供应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原则上均应申报挂网。鼓励其他符合要求的药品和企业积极申报。自2025年6月1日起,全省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阳光采购二类精神药品,未在本月集中受理前完成申报且通过审核挂网的二类精神药品将无法通过省平台阳光采购。
    (二)同厂家同通用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包装之间需符合差比价关系。未过评不得高于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价格,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参比制剂药品价格。
    (三)企业申报的挂网价作为当前医疗机构的采购限价,后续将根据我省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持续推进规范价格。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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