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天津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2〕1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对药品信息公示期间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了复核,现再次进行药品信息公示。
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信息仍存在异议的,在公示页面提出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公示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异议。
时间安排: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7:00。
异议提交操作方法,见平台内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
邮 箱:tjmpc@tjmpc.cn
服务时间: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