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学院各附属医院、市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情况的通报》(内卫计药政函〔2018〕40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中涉及的单位核查原因,及时督促整改。
全区药政药招工作会议于5月9日在包头召开,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已转发,根据会议精神和全市2018年药政药招工作重点,提出以下要求,希望各旗县区各医疗机构重点落实。
1.医疗机构实施全品种挂网监测:自治区现已对各盟市实施药品全品种挂网监测,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特殊管理药品。推进基本药物使用率。
2.招标药品限价采购:自治区挂网所有药品均为最高限价,各地区、各医疗机构可按(内药采中心字〔2017〕105号)文件精神及自己需求进行议价采购。
3.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各级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均需按照(赤卫计字〔2017〕8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两票制”。所购进药品需货票相符,验货方可入库,否则不予入库。
4.各地区药采中心及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进行约谈:如配送企业未按时、按需配送,医疗机构可自行更改配送企业,如再不执行,各地区药采中心及医疗机构可对配送企业进行约谈。
赤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