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要求,为推动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根据国家最新挂网监测价,现对部分药品挂网价等相关信息进行价格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内容
(一)确认时间
2024年8月6日至8月9日。
(二)确认范围
前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确认,现申请重新确认的相关产品。
(三)确认方式
企业请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产品挂网管理-江西省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栏目查看确认数据,对接受拟挂网价的药品点击确认。
二、相关要求
(一)企业确认拟挂网价的产品,经公布后执行。
(二)根据国家“四同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常规挂网药品价格回归至监测价或以下,本地药品挂网规则有进一步要求的,按照属地原则强化管理。
联系方式: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