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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采购交易系统切换迁移至省医保信息招采管理子系统准备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3年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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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医疗机构、生产(含代理)企业、配送企业、定点零售药店: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价采中心《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2023〕】6号)和省医疗保障信息化整体规划要求,为做好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药品采购系统”)向省医保信息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迁移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药品范围

按照确保临床、分步迁移的原则,将截止2023年3月7日内仍在药品采购系统挂网采购交易的药品进行迁移,其余药品根据省医保局后续政策分步迁移(另行通知)。

二、迁移药品信息确认时间

凡属于迁移药品范围的生产和代理企业,应于2023年3月15-21日,登录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tps.ybj.hunan.g ov.cn)按照信息确认操作程序进行挂网价格等相关信息确认,选择配送方案,逾期未按要求完成信息确认和选择配送方案的药品,视为放弃在招采子系统挂网。

三、信息确认操作程序

已有国家局下发账户的企业,登录进入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进入"我的工作台"并进入对应项目点击"直接挂网管理"选择"挂网结果查询"菜单,选择"非中选"页签,仔细核对相关药品医保代码、目录属性、包装数量挂网价格及代理企业等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认报价"、"放弃报价"或"申请信息修正"。如提交申请信息修正,请描述详细需修正的描述内容。经核定后,系统予以修正且处理完成后,企业可再次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企业应及时进行配送方案维护及确认,每个市州应最少确定一家配送企业以确保医疗机构采购。

四、注意事项

1.因招采子系统不适用当前系统账号迁移,未获取国家局下发账户的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生产(代理)企业、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注册本单位的账号并认证,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信息确认和账号注册时,若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4006012696-7。

附件: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账号注册手册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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