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增补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对通过公示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采购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已电话送达各企业被授权人,请相关企业于4月23日前登录系统,完成信息维护。
二、信息维护方式
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系统”(http://ylbzj.nmg.gov.cn/yycgw/),进行密码重置和资质信息维护,在“信用评价系统”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提交审核。
三、重要提醒
(一)企业信息维护成功后需及时电话告知,便于我们及时开通配送权限。
(二)配送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药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和配送承诺积极开展配送业务,市医疗保障局将定期通过采集配送信息,受理投诉举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配送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配送企业将取消在乌兰察布市的配送资格。
联系电话:0474-8320205
附件:企业名单
乌兰察布市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