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局,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先行区社会事业部、莱芜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招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的通知》(济医保发〔2019〕11 号)等文件,经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推选,联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委员会及主任委员公布如下:
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人民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济南市儿童医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历下区人民医院、章丘区人民医院为联合体委员会成员单位。济南市中心医院为主任委员单位。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