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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公示我省集采中选同通用名挂网药品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0年河北省药品挂网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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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企业:

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河北省集采中选同通用名药品进行公示。高于已挂网同组最低价药品,不予挂网;同厂家不同规格、包装药品之间需符合差比价规则不符合差比价规则撤网高价药品。已在平台挂网且参与集采,但此次未申报药品,需重新申报,如不申报则予撤网。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3年418日至422日。受理申(报)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申(投)诉。

二、拟挂网公示

允许企业降价。降价后符合挂网条件的,按照降价后的价格挂网;未降价或降价后仍不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撤网。

)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平台http://60.205.165.231/deal/)进入“申报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申投诉管理-申投诉”选择“问题反馈”服务事项服务分类选择“河北省带量采购药品”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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