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补充修改采购文件(基本药物部分)》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部分中标品种中标价格调整及替补中标品种挂网公示,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艾附暖宫丸等24个中标品种的中标价格进行调整,请点击附件1查看。生产商不接受调整后中标价格的请于2011年9月9日前由生产商被授权人将放弃函(见附件3)递交至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交的视为接受调整后的价格。
二、氨甲环酸注射液等2个品种,原中标品种企业申请撤标后,根据替补中标原则替补中标(见附件2),生产商不愿意替补中标或其他生产商对替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1年9月9日前由生产商被授权人将书面材料递交至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需调整中标价格的品种目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替补中标品种目录
3.生产商不能接受中标价格的放弃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