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门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复方感冒茶颗粒中药制剂委托配制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单一来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临床用药需求,现对我院复方感冒茶颗粒中药制剂委托配制项目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含税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分别在2026年4月27日-29日及2026年5月6日-8日发布采购公告,两次报名后,只有1家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响应(不足3家),现拟将本项目采购方式由院内公开招标转为院内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源国药(广东)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康科街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项
(一)项目采购需求
1.委托生产中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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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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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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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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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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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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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感冒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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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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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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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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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重新备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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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周期:采购人通知生产到交货不超过30天
3.交货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
4.1承诺协助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承诺协助采购人申报制剂物价及医保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艺参数、原料药的批准证明性文件、销售发票、检验报告书支持;
4.2具备生产人员、质检人员、生产设备及场地。生产团队应提供资质证明(制剂室负责人应具有药学相关学历、制剂生产和管理经验;项目组成员人数>5人且具有专业技能和生产实践经验),有满足委托生产条件的提取罐、浓缩设备、制粒设备、灌装设备等;
4.3须保证原药材、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药典或地方标准规定,并附有质检报告;
4.4须确保生产质量,保证每一批制剂产品符合制剂工艺、质量标准、生产数量;保证生产的工艺和质量可控,质量指标符合省药监局备案标准要求,并附有质检报告;
4.5须严格遵守保密协定,处方所有权、制剂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能将制剂所有相关信息泄露,不得使用所有研发数据、生产数据及结果发表论著、论文,获取专利和成果;
4.6所有生产原始资料及生产质检记录保存完好,采购人随时可以复核;
4.7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产品备案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承包方式:风险总承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开标事宜
1.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
3.评审方法:由院方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最终采购价格。
(三)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使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附件内容必须做进投标文件内,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目录及对应页码;
(2)报价清单(自拟);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详细服务方案及项目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表(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对照本公告采购需求)。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正本及2份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封装、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等信息,密封袋封口处需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公章)。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另外提交一份不装订进册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
联系方式:0750-3165949常/曾老师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方式:0750-3165685(邮箱:jmszxyy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