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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衡阳县中医医院】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延伸服务入围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中医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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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医院拟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9:00在医院衡阳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三楼会议室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延伸服务入围遴选”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遴选配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延伸服务入围遴选
2、项目目的:满足医院临床需求
3、合同期限:2年,一年一签。如遇本项工作与国家、省、市新规定不符,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相应调整,协商不成时即终止。第一年合同到期后,招标方对中标企业的配送的药品质量、配送服务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续签第二年合同。下个标期“同等条件”下原合同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4.2商业信用良好,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
5.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8:00时至2025年1月16日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接受报名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3报名地址:衡阳县中医医院中药科(门诊楼一楼南栋)
6、获取招标文件
6.1投标人获取遴选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他资料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专业许可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须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参加此招标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5)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投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衡阳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三楼会议室8、联系方式招标人:衡阳县中医医院地点: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洪山南路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734-665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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