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2021年11月5日,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1年度第二、三季度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配送情况,并接受相关企业申诉。截止2021年12月5日,共收到44个产品的申诉材料。按照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关于柔性监管的精神,经对企业申诉事由核查,综合企业履约情况、整体保障供应情况、对集采工作影响等情况,我们对企业申诉进行了处理并通过系统回复了处理依据,现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保障供应监管工作,落实我省《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0〕93号)规定,决定对被记不良记录的企业进行约谈。请涉及企业安排本企业相关人员,持法人委托授权书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2月15日9:00接受约谈,约谈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A塔1421室。接受约谈人员应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会,参会时健康码和行程码应为绿码。
联系人:马世全 0931-8127135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