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经专家遴选确定了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现将《福建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化学药品类,征求意见稿)》《福建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中成药类,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应Word文档发送至fjsyczx@126.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