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正在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并于2017年11月30日终止执行上轮中标结果。2017年9月5日,我中心发布了《关于缴纳和退还药品履约保证金的通知》,目前已受理审核并退还一千余家企业的上轮中标药品履约保证金,但仍有部分企业未与我中心联系退款事宜。为加快上轮中标药品履约保证金退还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履约保证金只退还公司账户,不得退还私人账户。药品企业名称变更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变更后企业账户。
二、前期已递交退款申请的企业,除外个别账号或信息有误的企业,其他已全部退款完毕,请注意查收。
三、请上轮中标药品企业按要求(附件1),尽快提交退款申请至我中心业务一科。若缴款票据原件遗失,须一并出具遗失证明(格式见附件2)。
联系电话:业务一科 0791-88130800,财务科0791-88158711
附件:
1. 关于退还中标药品履约保证金的申请
2. 关于缴款票据原件遗失的证明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