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第九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第一采购年度将于2025年3月30日到期,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规定,为做好中选品种续约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贵州省中选药品供应清单(附件1)、备供药品供应清单(附件2)、第二备供药品供应清单(附件3)具体可在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查看。
二、执行时间
本次续约执行时间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采购周期内,若主供企业不能对医疗机构的订单及时做出响应,为保障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采购备供或第二备供药品;当主供企业出现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被取消中选资格等情况,致使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带量采购协议时,省医保局依次以备供或第二备供企业替代原来的主供企业继续履行带量采购协议保障供应。当备供或第二备供企业也不能满足供应需求时,省级将启动增补供应企业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