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赣医保发〔2019〕18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主动申报最低省级采购价和我省采购价格,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复核后,现将符合价格要求的部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西非中选药品目录予以公布。医疗机构与企业实行网上议价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企业自主申报采购价。鼓励企业动态降价。
附件:部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西非中选药品挂网目录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