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提交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材料的通知》和《关于完善“两票制”界定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挂网公示第四批“两票制”认定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具体认定结果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及非上班时间除外),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一科。
二、联系方式
电话:0791-8813080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39号510室。
附件:2018年江西省“两票制”视同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子公司认定结果(第四批)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