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考核标准》要求,省采购和出让中心对集中采购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挂网公告冻结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药品配送工作相关企业的配送资格,并通报相关州(市)医保局。
现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处理意见,恢复下列企业的配送资格。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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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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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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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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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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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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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红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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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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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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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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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红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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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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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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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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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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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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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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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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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腾宏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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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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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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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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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久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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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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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871-65353103。
希望上述配送企业珍惜企业信誉,认真履行合同,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需求。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