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卖方会员: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关于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部署要求,按照《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卫发〔2018〕1号)有关精神,近期组织开展重庆市公立医院2018年第一批药品联合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时间
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各企业具体议价时间见附件1)。
二、议价地点
重庆药品交易所医药采购代理中心1408室(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政府行政中心B区3号楼14楼,联系电话:023-63832826)。
三、议价目录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全市公立医院临床实际使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部分药品(见附件1)。
四、议价方式
采取买方会员联合议价方式,联合议价代表与生产企业代表进行议价,双方磋商一致达成最终采购价。
五、议价流程
(一)身份核对
核对参与议价的卖方会员(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被授权人身份。被授权人必须是该产品卖方会员的唯一被授权人,与现场递交的《重庆市公立医院2018年第一批药品联合议价采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致(详见附件2),同时查验身份证原件。除被授权人外可允许1-2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随同参加联合议价。
(二)材料递交
企业被授权人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1.纸质报价表《重庆市公立医院2018年第一批药品联合议价采购产品报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纸质报价表除“最终报价”和“价格确认签字”栏留空,在联合议价采购现场填写外,其它栏目应准确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鲜章。
2.完整准确填写并加盖企业鲜章的《产品价格信息表》(详见附件4)。
3. 加盖企业鲜章的《供货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5)。
(三)价格合议
联合议价小组根据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对该产品价格进行评估,提出产品建议价。
(四)价格磋商
联合议价小组与生产企业被授权代表人进行价格磋商(时间10分钟以内)。
(五)最终报价
企业被授权人根据议价小组给出的建议价和价格磋商情况,进行最终报价。企业被授权人对其最终报价在报价表中签字并盖手印确认。
(六)议价表决
联合议价小组表决确定是否认可企业最终报价,并通知企业被授权人。
六、结果执行
(一)签订合同
买方会员发起采购合同3个工作日内,供货企业需按照达成的联合议价结果与之签订原则上1年期采购合同(如遇国家和重庆市政策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二)合同执行
供货企业必须依照合同约定保障产品供应,如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将按照《重庆市医药公共交易监管评价办法》(渝卫发〔2017〕52号)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评价。
七、有关要求
(一)企业现场提交资料
1.《重庆市公立医院2018年第一批药品联合议价采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议价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重庆市公立医院2018年第一批药品联合议价采购产品报价表》。
4.《产品价格信息表》。
5.《供货企业承诺书》
以上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产品资质或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重庆市医药公共交易监管评价办法》(渝卫发〔2017〕52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时间要求
参与上午联合议价的企业,请在9:00-9:20完成签到,参与下午联合议价的企业,请在13:00-13:20完成签到,进行登记并领取议价序号。逾期未登记和不按要求参与联合议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重庆市公立医院2018年第一批药品联合议价目录及时间安排表》
2.《重庆市公立医院2018年第一批药品联合议价采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重庆市公立医院2018年第一批药品联合议价采购产品报价表》
4.《产品价格信息表》
5.《供货企业承诺书》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