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与管理工作,确保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的科学规范、安全有效,我中心拟遴选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现将本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程序,强化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疫苗购销行为,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遴选对象
根据2025年11月13日最新《关于挂网公示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入围品种及价格目录信息的公告》,对已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挂网的,拟在我市非免疫规划工作中使用的疫苗。
三、遴选方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康市卫生监督所)召开遴选会,根据疫苗质量、规格、价格、生产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知名度、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承诺等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供应厂商(每种疫苗遴选1家生产企业,2家备选生产企业)。
四、遴选疫苗供应周期
2026年3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
五、遴选公司的资格要求
疫苗生产企业应为最新更新的自治区疾控中心文件公布的非免疫规划集中采购目录的疫苗生产单位,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应具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代理人或被授权人的情况说明、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批签发证明及疫苗所有相关信息等。申请准入企业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2.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3.具有完善和连续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5.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副反应发生处置配合良好;突破病例处理有承诺并积极配合;对于疫苗破损、过期等能给以及时有效处理等。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时间:2026年3月10日10时30分(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遴选地点: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康市卫生监督所);
3.遴选文件提交时间及截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3月2日。
七、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2026年3月2日前将阜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企业资质发送指定邮箱(邮箱号:Fk3233569@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康市卫生监督所)及各接种单位代表参加遴选会,各企业参会人员准备好2-3分钟的产品介绍课件,由参会成员综合评审后确定入选(备选)疫苗。
3.结果公示与目录确定评审结束后将入围的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形成《阜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与供应目录》,并按规定执行采购与使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雅楠 18699406808
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阜康市卫生监督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