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第五批)拟中标结果于2011年11月23日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示后,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严重影响了我省基本药物的正常采购工作,现对下列药品生产企业给予严厉警告。望以下药品生产企业尽快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2011年12月6日上午11点以前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的,将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警告名单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品种名称 |
1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洛伐他汀分散片 |
2 |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 替硝唑胶囊 |
3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盐酸乙胺丁醇胶囊 |
4 | 海南皇隆制药厂有限公司 | 注射用呋塞米 |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