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组织特殊药品目录遴选形成药品供应目录,现进行结果公示(附后),并对上述品种进行配送企业遴选公告,请各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进口品种)出具授权委托书指定配送企业。
一、基本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特殊药品目录公示暨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4-JQWCHZ-F2001
(二)项目地点:浙江杭州
二、配送企业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军队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配送企业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以上1-2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附件1-1)。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配送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药品的采购活动。配送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4.配送企业须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5.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配送企业须提供《保密承诺书》附件1-2)。
6.配送企业未列入“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及暂停名单(承诺书附件1-6)。
三、递交资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响应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药品配送公司提供该品种的授权配送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5);
3.提供授权品种批件、实物图片(每一个响应品种须按照授权配送委托书、批件及实物图片顺序排列);
4.《保密承诺书》(附件1-2);
5.配送企业可供货承诺书(附件1-3);
6.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4);
7.配送企业未列入“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及暂停名单承诺书(附件1-6)。
(二)授权配送品种需提供电子数据(Excel)光盘,请勿改动、删减目录表格样式,只需在响应品种后填报配送企业名称。
上述纸质材料均需加盖药品配送公司公章(鲜章),按顺序整理胶装成册,并制作目录,和光盘数据一并密封后递交(并加盖鲜章)!
四、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北京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二)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三)递交方式:配送企业在规定递交时间截止前现场递交密封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蒋助理
电 话:17606519772 1825200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