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关于执行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等文件,现开展第十一批国采非中选药品信息维护和挂网价调整等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已在我省采购平台挂网的第十一批国采同品种下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
二、填报时间
系统于2026年3月3日开放,3月9日24:00关闭。
三、维护方式
相关企业登陆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药品准入模块”中“产品信息管理-药品挂网审核”页面进行信息维护和价格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信息维护。相关企业须认真检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按照系统要求操作。
(二)挂网价调整。非中选药品中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全国省级平台正在执行的中标/挂网价的最低价和同品种“上海红线价”的低价为上限,相关企业自主申报挂网价格,鼓励企业主动降价。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挂网价不得高于本省集采最高中选价。参照《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2号)对非中选药品执行“红黄标”预警标识。
(三)对于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维护和价格调整的药品,原则上纳入暂停交易目录。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