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价格,促进省际间药品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我中心对挂网药品价格信息进行梳理,发现存在部分药品在其他省份已有新的低价,但企业未按要求在我省进行同步价格调整的情形(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2月11日前,在海南省医保信息平台医药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模块的“信息变更”中提交价格信息变更申请。
如有异议,可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hnyppt@163.com),邮件主题样式:价格调整20250211+企业名称,邮件内容含有药品的相关信息。联系电话:66529856。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