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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甲肝疫苗的论证公示

所属项目:2017年新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

发布时间: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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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甲肝疫苗的论证公示
信息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所属项目:

一、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名   称

疫苗规格(剂次/支)

需求万剂次

数量(万支/万粒)

单价(元/支)

金额(万元)

第二包

甲肝疫苗(冻干减毒活疫苗)

1

52.86

52.86

19.50

1030.7700

合计

 

1030.7700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第一次本项目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报名供应商只有一家,即: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1030.77万元;并按采购要求,于2017年2月9日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

第二次本项目于2017年5月5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报名供应商也只有一家,即: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1030.77万元;并按采购要求,于2017年5月25日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

第三次本项目于2017年8月1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报名供应商依然仅有一家,即: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经过三次招标本项目参与投标供应商仅有一家,即: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第一次论证意见: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邓晟、主任医师

目前甲肝疫苗生产企业全国有4家,从配送能力方面,新疆是传染病高发区,特别是南疆地区,甲肝疫情高,长春生物供应充足,在历次疫情发生时,能及时供应迅速运送到疫情发生地。其他厂家因规模、产量、配送等方面运送不能进行及时、有效、足量的供应。从保证疫情和我区常规免疫接种的实际出发,建议单一采购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的甲肝碱毒活疫苗。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付建军、副主任医师

目前国内生产甲肝碱毒活疫苗的生产企业有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普康生物制品公司和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家生产企业。后两家企业未参与此次投标,现只有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一家企业投标,该公司为中生集团下属大型企业,全国及自治区历年长期使用该企业产品,质量可靠,能保证供应,中生集团一类疫苗供应品种齐全。配送系统有可靠保障,建议单一来源采购,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的甲肝碱毒活疫苗。

(三)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衣夏木古丽、副主任医师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投标的该产品,供应充足,根据长期使用情况看,该厂家供货稳定,能够满足适龄儿童接种需求,配送及时、稳定,物流体系完善,生产规模大,有相应的仓储设施,经营规范,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意中标。

(四)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胡琼、主任技师

目前国家根据甲肝免情发展扩大了计划免疫规划,国内目前有4家此疫苗生产厂家,现唯有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量大,且情况稳定,能保证疫苗充足及时供货,满足各项要求。为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正常进行,故建议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为甲肝疫苗(冻干减毒活疫苗)单一来源供货商。

(五)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刘军、主任技师

据了解在国内能生产甲肝疫苗的有4家单位,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一家大型的疫苗生产企业,其生产的疫苗质量稳定、产量大,能保证按时供货,在疆内各地州有完善的配送网络,能确保稳定冷链运输。其它如昆明、浙江、四川生研所也有生产,但产量少,不能保证按时供货,为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议单一来源采购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甲肝疫苗。

第二次论证意见: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邓盛、主任医师

甲肝冻干减毒活疫苗由中生集团下属,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提供。全国甲肝疫苗生产企业有长春所和昆明生物制品研究所,因昆明所生产量小,不能保证供应新疆疫苗用量。因此也未参加投标。长春所做为大型国企,长期能足量供应全国的疫苗使用因此,从新疆实际出发,建议单一来源采购,由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供应疫苗。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付建军、副主任医师

自治疾控中心采购的甲肝疫苗,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生集团下的大型药生产企业,长期为全国CDC提供一类疫苗供应,生产历史长,供货稳定可靠,经二次公示,其他生产企业均未参与,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三)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王子涵、主任技师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甲肝疫苗为国内独家生产,单一来源。该产品质量可靠,公司提供资质,文件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同意该产品中标。

(四)乌鲁木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培生、副主任医师

1、长春生物所的甲肝疫苗,在本地区使用有8年时间,经过使用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多为一般反应,该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均得到认可

2、长春生物所在疫苗供应渠道上完全能保证冷链运输,完全符合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和管理条例》《疫苗储存运输规范》。

3、同意长春生物所生产的甲肝(冻干减毒疫苗)的采购为单一来源。

(五)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刘洁、主任技师

自治区CDC本次拟采购的甲肝疫苗冻干减毒活疫苗,由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据了解此疫苗只有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故建议根据所需疫苗的种类,分别按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五、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联系人:段皓  联系电话:0991-2617407

采购办联系电话:0991-2359479   0991-2816875

采购人: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瑞   联系电话:0991-4535634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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