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 兵团2022年第二批药品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药品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公示》要求,目前已完成药品相关企业信息、承诺函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澄清与质疑的处理工作,现将2022年第二批药品阳光挂网澄清与质疑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4日。
二、公示内容
2022年第二批药品阳光挂网澄清与质疑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药品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公示》要求,企业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澄清、质疑材料只可提交1次,原则上对此次公示的澄清与质疑信息不再做二次处理。在公示期内,如确存在处理偏差或与实际不符等情况的,请相关企业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澄清或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药品编码、质疑与澄清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价格问题的请提交相应省份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截图或结果公告等(须含价格和截图当前系统时间),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ylypcg@163.com)。
(二)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澄清质疑或重复提交,如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991-8805076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91-3552057 0991-3552039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