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关于商请做好部分批次集采药品执行准备工作的函》要求,我中心于2023年3月28日、4月1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开展河南十六省第三、五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接续药品、新疆2+N药品联盟集采接续药品基础库维护的通知》、《关于公布河南十六省第三、五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接续药品、新疆“2+N”药品联盟集采接续药品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现将以上通知附件1中“中选价格(最小制剂)”更正为“中选价格(元/盒、瓶、支等)"。
附件:1.河南十六省第三、五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接续药品中选结果
2.河南十六省第三、五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接续药品中选资质审核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