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供应管理,持续推进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预防和遏制疫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防范疫苗管理相关风险,保障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贡井区实际情况,我中心决定于2025年12月召开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请各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在2025年12月23日前,将参选疫苗及生产企业相关资料(附件)书面交到贡井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审查合格后作为备选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过期未提交相关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我区2025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工作的正常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凡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人员擅自到接种单位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选取程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参选资格。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的,取消其后续年度的参选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813—330221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自贡市贡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
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遴选相关资质清单
一、准入条件
本企业及其所销售的疫苗及产品必须已进入【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
2.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进口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对其的授权书。
3.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进口疫苗的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GSP证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5.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该项)。
6.税务登记证(新版),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及开票信息。
7.《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的复印件,《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地区)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进口药品进行分包装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8.与申报疫苗种类相关的最新有效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9.产品说明书原件。
10.疫苗出库单、收货确认单、发票样张、销售合同模板,印章备案表。
11.廉洁自律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质量保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协议等。
12.药品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代理公司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13.疫苗运输企业资质相关材料(含运输企业资质、与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或委托书)
14.推广企业资质相关材料、与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或委托书。
相关要求:
1.工作日上班期间(9:00-12:00,13:30-17:30)收资料,不接受邮寄、快递。
2.提供的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3.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单位法定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两本,封面列好产品名称)。
附件2:疫苗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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