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投标药品经济技术标评审结果申(投)诉处理工作已经结束,对因企业申(投)诉改变投标药品经济技术标评审结果等情况,经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投)诉处理意见回复
申(投)诉处理结果已通过“申投诉管理”栏网上回复,请相关企业通过插入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查看处理结果。
二、调整事项
(一)对于部分已通过2010年版GMP认证但企业在勾选“是否新版GMP”项时误选“否”的投标药品,按照经济技术标评审指标重新计算其经济技术标评审得分,对所涉投标药品入围情况的调整详见附表1;
(二)对于部分投标药品申报的药品有效期或储备条件优于其同类产品、销售金额等信息调整,按照经济技术标评审指标重新计算其经济技术标评审得分,对所涉投标药品入围情况的调整详见附表2;
(三)根据《2015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中“同一竞价组内,不同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集团公司不同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等),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规定,在公示的经济技术标评审入围投标药品中属于上述情况的药品(详见附表3)按照规定,同一竞价组内存在有属于同一集团的2个及以上投标人入围的,只能保留一个投标人投标药品的入围资格,其余药品取消入围资格,并按照技术标评审得分排序递补入围药品,与入围药品属于同一集团的药品不得参与递补。请相关投标人自行选择附表中需保留入围资格的投标药品,并于2017年8月23日17:00时前将书面材料递交或传真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部,逾期未递交书面材料的,由系统自动取消同一集团内技术标评审得分较低的投标药品的入围资格并进行递补。
联系电话:0851-88309631 (业务咨询)
0851-86402317(CA技术咨询)
传真电话:0851-88309613
附表1.xlsx
附表3.xlsx
附表2.xlsx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