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 关于开展巴彦淖尔市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增补工作的通知》(巴医保便〔2022〕58号),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巴彦淖尔市2022年中药配方颗粒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7月30日。
受理地址: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价采科406室
受理电话:0478-8929522
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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