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2026年外用中药临方制剂加工服务项目。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服务商参加。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2026年外用中药临方制剂加工服务
二、项目限价:
14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一)资质及人员:
1、加工人员符合临方制剂加工相关资质;
2、加工服务方具备中药临方制剂加工相关资质。
(二)加工场所 :
1、加工服务方的加工场所应符合临方制剂相关要求;
2、若服务方需要,医院可提供场所,建设运营费用服务方承担。
(三)加工服务要求:
1、保证临床需要基础上,严格按照“一人一方”的要求进行加工;
2、剂型能满足临床需要,可以开展的传统剂型包括:由中药饮片经粉碎或仅经水或油提取制成的固体(丸剂、散剂、锭剂、胶囊剂、颗粒剂等);由中药饮片用传统方法提取制成的酒剂、酊剂等,且加工过程不能随意改变加工程序或方式;
3、加工过程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4、加工方提供相关辅材、包材或其他增值服务;
5、根据医院安排保证正常加工服务,保证临床需要;
6、履行加工场所的环境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等相关义务,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及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配合属地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督查整改;
7、加工方的所有违规操作承担相应责任;
8、加工产品根据临床需要及时调整。加工制剂试制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9、条件允许情况下协助医院开展相关推广、科研工作。
(四)费用收取:
1、不超过《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定中医、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遂医保函〔2025〕18号)》限额;
2、服务方需向医院支付包含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安保等费用,根据乙方实际使用面积,按每平方米每月 28元计算。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五、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表(包含项目单价);
5、企业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法人及业务代表签字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递交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公司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三份)(一正两附),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七、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格或政府采购限价,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17:3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2803814277@qq.com,资料于项目采购会时提交。未到现场视为放弃。
九、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采购时间通过原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地点: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问陶路2号)
采购科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13572
咨询时间:0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