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省药械采购中心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投标产品价格梳理规则》(浙药采办发〔2015〕6号)规定,2015年2月28日之前未递交书面说明材料,默认同意价格(降幅)的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投标产品纳入拟中标产品目录(具体详见附件),此部分产品不包括2月28日前递交了说明材料的产品。现根据《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开展相关产品全国最低价的采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递交附件中涉及产品,2015年2月28日前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可不包含广东、福建和军区),全国最低价高于浙江省新价格(降幅)的可不递交。
(二)投标人不同意按全国最低价供应浙江省的,需递交说明材料,将停止该产品的交易。
二、资料递交时间
2015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工作日)。
三、资料递交地点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86401873
四、其他
如被举报提供不实价格或应提供却未提供价格的投标产品将被暂停交易;同一投标人有3个及以上产品发生此类情况的,该投标人所有投标产品将被暂停交易,并报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拟中标产品目录(一)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