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一、针对部分已提交平台但未签章的产品信息,请相关企业(详见附表)及时对产品进行补充加盖电子签章,便于专家对产品进行资质审核。
二、为保证申报产品资料的一致性,凡申报基本药物目录的产品,属于“增加临床适应症并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补充批件的”或“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品批准的单独质量标准和价格的”有关企业,请完善以上两种情况产品的资料。
三、针对企业新版GMP换发时间不一致,在产品审核结果公告前可以补充上传新版GMP,上传后做好与对应产品的关联。
四、针对部分未及时根据专家审核结果补充或修改申报资料的产品,请相关企业补充修改产品信息后尽快提交。
备注:具体操作请查看资审系统右上角的《最新操作帮助》,上传产品相关扫描件资料后,须对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附表:涉及已提交未签章产品的企业名单.xlsx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