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洛阳市支队委托,就武警洛阳支队药品及医疗用品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武警洛阳支队药品及医疗用品招标采购项目,WJ-2018-1634-A002。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2家供应商入围,入围单位在入围有效期内承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洛阳市支队药品的供货和售后等全部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5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吕剑敏、崔根基、王健智、宋新民、檀尊社。
六、中标人名称、地址和药品折让率:
第一中标人:洛阳明康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科技园杜预街2号
中标药品折让率:10% (百分之拾)
第二中标人:洛阳健联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豆腐店村西路1号
中标药品折让率:12% (百分之拾)
七、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告日:2018年7月10日(应是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洛阳市支队
地 址:洛阳市凯旋东路23号
联系方式:王参谋0379-63322169转28312
安干事0379-63322169转28251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三、附:武警洛阳支队药品及医疗用品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