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未列入山西省省际联动挂网药品目录的产品进行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0〕107号)的工作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对未列入省际联动挂网药品目录的产品进行了信息维护。现将经过审核后信息维护符合要求的产品信息列入省际联动挂网药品目录,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省际联动挂网药品目录信息审核无误的产品于2021年2月6日起执行,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登录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按照附件《操作手册》要求,对产品目录信息、配送企业进行勾选,同步调整价格信息,并及时做好盘销库存工作。药品生产企业可登录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进行查询。
二、山西省省际联动挂网目录信息维护错误的企业产品(见附件1)暂不挂网执行。企业可根据《信息维护注意事项》(附件2)相关要求向我中心业务受理邮箱(SXYXCGYWSL@163.COM)提交更正信息挂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根据工作安排恢复挂网。邮件标题名称须标注为“药品更正信息挂网+企业名称”,邮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药品更正信息挂网申请。格式自拟,要求能准确表达申请诉求,更正后的产品信息情况。
2.药品注册批件、说明书及其他能说明产品信息的证明材料。
3.相关药品在天津平台挂网的截图。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