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的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审核,并经省卫计委审定,现将部分低价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17时。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资料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
监督电话:029-62288277
附表:部分低价药品资审审核通过的产品公示表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