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委直属和联系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落实。
本文件自2024年5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