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申报企业、配送商:
根据7月14日《关于公布化学药品价差计算结果的通知》,部分企业对调整结果提出申诉、质疑,现将分类处置情况通知如下:
一、截至8月8日接受限价的,清库期结束后按接受的限价挂网采购,详见附件1。
二、部分企业申诉价差属实的,重新计算价差,详见附件2。
三、对于7月14日《关于公布化学药品价差计算结果的通知》附件2相关产品,暂保持挂网,待主管部门明确后,按重新计算的结果执行。
业务咨询电话:0771-2831753,QQ群:821961706
附件:1.接受限价的药品汇总表 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21075520220812t
2.企业申诉价差属实相关药品重新计算价差结果 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21103420220812t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