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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院

发布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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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委托,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350111]FJZCZB[GK]2024002、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ZCZB[GK]2024002

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1(批) 本项目为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1(批) 本项目为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1(批) 本项目为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1(批) 本项目为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3: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4: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11  2024-12-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门岗亭往里直行100米)一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南平西路128号

联系方式:0591-83169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上坤、陈丽娜、王新骋

电话:0591-8362587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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