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考核标准》要求,省采购和出让中心对集中采购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挂网公告冻结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药品配送工作相关企业的配送资格,并通报相关州(市)医保局。
现根据昆明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处理意见,恢复下列企业的配送资格。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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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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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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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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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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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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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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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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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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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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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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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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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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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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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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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弘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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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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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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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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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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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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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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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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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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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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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871-65353103。
希望上述配送企业珍惜企业信誉,认真履行合同,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需求。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