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6〕67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衢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卫发〔2016〕98号)和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衢江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衢江卫【2017】27号)精神,由衢江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对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部分中标药品进行价格谈判。现将第一批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谈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价格谈判主体
我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衢江区妇保院、衢江区中医院和20家乡镇卫生院)组成采购共同体进行价格谈判,通过谈判来确定采购价格,在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二、价格谈判药品
本次议价药品为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部分中标药品。(详见附件1)。
三、价格谈判程序
1.自主报价。发布公告后即开始接受报名和报价,报价采取自愿一次性报价原则,由药品生产企业按规定出具报价单(附件4),并加盖生产企业单位公章,以电子版与纸质版的形式各壹份密封上交(报价时需提供U盘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生产企业红章,U盘和纸质版上交后由采购共同体办公室存档备查,不再返还)。如果供应商未按照采购共同体报价表格式要求进行上报的,一律予以废标。
2.专家评分。在报价结束后2周内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根据得分高低选取一品两规一厂家入选首选,第二名为备选。
3.审批备案。在议价结束后将议价结果报省、市卫生计生部门和药械采购中心进行审批备案。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时间:2017年10月24日—11月8日。
2.报价地点: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
3.报价对象:本次议价药品在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中标的企业。
4.报价需提供材料:
(1)供应商承诺函(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未完成五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5)药品报价单(见附件4)
5.请企业报名时一次性递交上述材料(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公章并按先后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面附上提交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企业谈判资格。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587103085
附件:1.衢江区公立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议价目录
2.衢江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供应商承诺函
3.衢江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衢江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供应商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