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卫计局: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7〕5号)中规定,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全部纳入“两票制”实施范围,为有效保障基层药品供应,对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在执行“两票制”中可增加一票,报盟市药采办备案公布即可。各旗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于10月12日前通过OA系统以文件形式将本旗县地处偏远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名单及本旗县不能执行“两票制”药品的目录上报至市卫计委药政科,市直医疗机构对不能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目录以文件形式直报市卫计委药政科。
邮箱:wlcbsyzk@126.com
电话:0474-8303162
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